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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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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层次人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

咨询专家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大家好!

根据“人才优享卡”服务内容,我们将为大家送上一份在职职工保障计划,其中包含在职职工二年保障期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和在职职工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具体可详见保单)。起保日期为年5月4日。

您仅需向人才管家提供1、单位;2、姓名;3、身份证号码;4、联系手机四项必要资料,我们将为您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如您愿意参加:请回复ptrc;

不愿意参加:请回复ptrc。

如需更改,请电话联系管家!

区人才办

年8月3日

附件:

普陀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投保单(样张)

区人才办

年8月3日

被保障人:***

为推动普陀的经济发展,普陀区推出了“人才优享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是普陀区优秀企业人才,此项服务项目由普陀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和实施,年5月4日启动并运行。为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普陀区总工会承接此项目的健康服务内容,经普陀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所属普陀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以下简称区互保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同意,为普陀区优秀企业人才投保一份在职职工保障计划,包括:在职职工二年保障期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和在职职工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

类型

区在职职工保障计划种类

保费(元)

区在职职工保障给付理赔权利

1

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

(期限二年)

被保障人患病住院,每年可一次性理

赔给付保障金元

2

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期限二年,保障二十二类重大疾病)

二年中首次确诊二十二类重大疾病,一次性理赔给付保障金,最高2.2万元

保障计划合计

理赔保障金最高给付合计2.25万元

该保障计划为统一办理,办理区在职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二年期)和区在职职工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二年期)各一份,保障期限为年5月4日至年5月3日止。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市政府医疗基本保障的补充,根据规定参保对象:须是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二十二类重大疾病的理赔条件为,在保障期限内发生上述重大疾病,本市二、医院首次就诊确认,参保单位或被保障人向区互保会申请理赔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的权利,如被保障人被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申请理赔给付权利,被保障人的权利即告丧失。

被保障人保障计划和保障到期日的查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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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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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高层次人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信息只作参考,诊疗要到正规医院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任何疾病都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预防,严重者务必到专业的硬皮病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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