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健康素养66条丨早产儿HIV感染母亲所

健康素养66条丨早产儿HIV感染母亲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6-6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百度搜藏

关键词:康素养66条丨早产儿HIV感染母亲

咨询专家 导读

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但是有些人却因种种原因处在“打”与“不打”的两难选择当中。

哪类人群不适合打疫苗?

某些特殊人群打疫苗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跟着江小卫一起来寻找答案吧!

第八条

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儿童出生后应按照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

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疫苗使用禁忌的情况有:

急性传染病患者

如果受种者正患有伴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传染病时,应推迟接种,可待孩子康复后再接种疫苗。

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些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

既往接种疫苗后曾经出现过严重不良反应者

如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者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不应该继续接种同一种疫苗。

免疫异常者

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恶性肿瘤等,以及应用皮质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而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一般不能使用减毒活疫苗,如不能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神经系统疾病

有神经系统疾病的宝宝,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对患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儿童,如未控制的癫痫、婴儿痉挛和进行性脑病,不应该接种含有乙脑、流脑、百日咳等抗原的疫苗。

一些特殊人群打疫苗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

1、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HIV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

2、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

4、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

5、非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如果有其它暴露风险,确诊为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附表中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

此外,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

附表: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

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早产儿的疫苗接种

免疫接种应依据孩子实际生长年龄按免疫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下,早产儿在婴幼儿发育时期对疫苗反应充分,可以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研究证明,某些早产的低出生体重儿(低于克)接种乙肝疫苗可能发生血清抗体阳转率低。研究还发现,到满一个月实际年龄时,所有早产儿,不管出生体重如何或孕期如何,几乎都像正常婴儿一样对疫苗有足够的反应。

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早产儿、低体重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也就是说一共要打4针。

对于出生后伴有严重感染、高疸血症、颅内出血、硬皮病等疾病的早产儿,因其身体器官发育不成熟,接种疫苗后机体免疫反应不能正常进行,免疫效果差,还可能诱发其他疾病,因此需要适当推迟接种疫苗的时间。待原发疾病好转,再尽早恢复预防接种,因为早产儿一旦发生传染病,病情会比足月儿更严重。

生活中总有些东西值得分享

快快把它分享给有需要的人吧!

END

▍信息来源:江西卫生健康

▍综合编辑:万载在线柠檬

▍法律顾问:汤水根律师

江西求理律师事务所

万载在线客服-

欢迎赐稿:

qq.







































治疗白癜风哪家医院
北京治疗白癜风到哪家医院好
在线咨询 在线预约
健康素养66条丨早产儿HIV感染母亲所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以上文章“健康素养66条丨早产儿HIV感染母亲所”信息只作参考,诊疗要到正规医院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任何疾病都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预防,严重者务必到专业的硬皮病医院治疗。

网站构架

热点关键词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网站简介| 招聘服务|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发布优势| 广告合作| 友情链接| 合作伙伴| 网站地图

全站专题:如何根治硬皮病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本院网站上医疗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看病依据,请遵医嘱接受治疗!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