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硬皮病症状 >> 兴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开始收

兴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开始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5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百度搜藏

关键词: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开始

咨询专家

年度兴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汇编

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具有兴化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兴化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非在校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未成年人)。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属地管理,我市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保程序城乡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80%的困境儿童、享有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统计汇总参保人员信息并按规定组织参保。三、缴费标准年,城乡居民个人每年缴纳元;第二条中规定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四、医保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集中缴费期是年10月1日至12月31号,城乡居民可通过社区社保一体机、指定银行网点、泰州人社APP等方式缴费。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或中止参保的居民,自其参保缴费到账或再次参保之日起,三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当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外市户口迁入人员、退役的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从参保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自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中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涉及跨年度的,足额缴纳2个年度的参保费用后,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就业后由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的,在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仅可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变更,缴费到账后按规定从下一自然年度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因生活困难等原因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在其停缴职工医保后三个月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三个月的,自缴费到账三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泰州市范围内参保关系转移的,仅可在集中缴费期内变更下年度参保关系。

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就医程序1、基层首诊

参保人员就医实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转诊审批、双向转诊的制度。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携带社会保障卡,在院端实时结算。

2、转诊转院

如确因病情需要,参保居民到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经一级医疗机构转诊,已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需要转三级医疗机构的,可直接在二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诊参保地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需经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转出。

六、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统一执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统一执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相关政策享受门诊慢性病种、特殊病种待遇。参保人员因患本办法规定的慢性病种、特殊病种需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慢性病种、特殊病种、转诊、异地就医、特殊药品申报审核参照城镇职工医保规定执行。

1、门诊统筹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连续合理治疗至痊愈(未有间断为一次,一般不超过7天),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日封顶50元,年内累计最高报销元。其中对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年限额元。

2、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报销

参保人员经审核确认患糖尿病出现并发症、高血压Ⅱ期以上、慢性心功能不全二级及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病中度(二级)及以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肝硬化(失代偿期)、难治性肾病综合症、脑性瘫痪、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及以上、耐多药肺结核、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溃疡性结肠炎、视网膜黄斑变性、慢性病毒性肝炎、扩张性心肌病、慢性萎缩性胃炎、癫痫、银屑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或减少症、系统性血管炎、干燥综合症、淋巴结核、骨结核、运动神经元病、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白塞氏病、免疫性肝炎、克罗恩病、阿尔茨海默症等慢性病种,一个年度内负担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为元,报销比例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为50%、转参保地外定点医疗机构为45%,每人每年总费用最高限报2元。

参保人员经审核确认患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颅内良性肿瘤等特殊病种,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费用管理规定结算,起付标准为元,报销比例为68%。

参保人员患严重精神障碍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80%,按每月元的标准报销封顶。

3、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按比例报销的办法。

(1)、起付标准

兴化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元,转兴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元。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但不低于元;15日内因同一病种再次入院视同一次住院,如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就高原则收取;普通病种同一年度内连续住院时间每超过90天,视同另一次住院,需再次收取起付标准;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需透析以及器官移植的,其门诊放疗、化疗、透析及服用抗排异药物的费用,同一结算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跨年度连续住院的,本次住院出院时新的结算年度内费用不收起付标准费用,新的结算年度再次入院的按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收取。

(2)、分段报销比例

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政策范围内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6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参保地内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为市内一级报销88%,市内二级报销78%,转兴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8%。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68%。

(3)、其他

参保人员患严重精神障碍的,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的费用(含普通门诊疾病、门诊慢性病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每月元封顶支付。参保人医院就医超出封顶线的政策医院承担,医院就医超出封顶线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住院治疗精神疾病期间由于其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普通疾病办法报销,不再另收起付标准费用。

原22种按单病种结算的疾病,结算办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6号)规定另行制订。

4、异地就医待遇

参保人员异地居住时间超过半年,可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经备案后在异地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在异地居住期内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支付办法执行。异地就医人员需要转诊就医的,可在异地居住地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的转诊待遇享受。

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的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规定的除自费费用以外的医疗费用、范围内体内医用植入材料超过结算封顶以上部分的费用。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定为1.5万元。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实行分段报销。具体报销标准为:1.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待遇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实施市区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号)执行。结算年度按本办法规定年度执行。

6、生育待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因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补助,补助标准限额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低于限额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高于限额补助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助。

七、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参保人员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优先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在未实现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凭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和转诊(或异地就医)审批表等材料到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报销。八、社会保障卡管理1、怎么查找自己的卡:

目前大部分市民已经领取到了自己的社保卡。未领取到的市民可以到当地劳服所或社保卡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社保卡情况,如果查出已办卡,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卡,一般是在市民所在村居或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柜台。

2、怎样办理新卡:

如果确认没有办卡,本人持身份有效证件,可以到当地劳服所社保卡服务网点或人社局社保卡中心申请办理社保卡。

3、丢失怎么办:

(1)、临时挂失:拨打服务热线申请挂失或工作日内到社保卡各服务网点挂失,挂失有效期7天,7天后社保功能自动恢复。

(2)、正式挂失: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人社系统实时同步挂失信息。正式挂失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挂失单据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办理补卡,同时需到银行柜台激活金融账户。

4、用卡注意事项:

(1)、社保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可外借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2)、本人领取到社保卡时,社保功能已经开通,可以正常使用。社保密码修改和重置可以到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或授权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

(3)、银行金融功能不会自行开通,需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对应的合作银行(农行、建行、交行、农商行为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密码修改和重置也需要到合作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九、本汇编有效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文峰社区

赞赏

长按







































北京白癜风如何治疗
白癜风能治好么

在线咨询 在线预约
兴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开始收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以上文章“兴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开始收”信息只作参考,诊疗要到正规医院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任何疾病都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预防,严重者务必到专业的硬皮病医院治疗。

网站构架

网站简介| 招聘服务|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发布优势| 广告合作| 友情链接| 合作伙伴| 网站地图

全站专题:如何根治硬皮病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本院网站上医疗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看病依据,请遵医嘱接受治疗!

当前时间: